王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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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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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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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487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37571A號函辦理。 |
二、 |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8學年度在學學生。 |
三、 |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
(一) |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
(二) |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
四、 |
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
(三) |
2020總統教育獎各校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
(一) |
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
(二) |
國中組及國小組:由本縣觀音國小承辦,請逕寄至觀音國小郭昭君主任(地址:98144花蓮縣玉里鎮觀音里16鄰9號)。 |
六、 |
「2020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
七、 |
本府於收件後將成立初審評選會辦理國中組及國小組之初審與推薦參加教育部複審,推薦名額國中組2人、國小組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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