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花蓮縣110年度文化薪傳獎」甄選簡章,敬請貴單位協助推薦並廣為宣傳,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活動甄選簡章、申請表及推薦表等電子檔已公告於本縣文化局網站【首頁右方-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區】(網址:https://www.hccc.gov.tw),請逕行下載使用,並將訊息連結貴單位網站。 |
二、 | 本活動受理自薦或推薦期間:110年4月6日(週二)起至110年4月23日(週五)下午5時止,相關表件請逕送或寄至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97060花蓮市文復路6號,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申請110年度文化薪傳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