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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辦理。 |
| 二、 | 辦理研習之目的,係為增進本縣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新進暨進階鑑定評估人員鑑定知能,以因應疑似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需求。 |
| 三、 | 研習時間與地點: |
| (一) | 時間:115年12月12日,上午9時至12時。 |
| (二) | 地點:花蓮縣立宜昌國中二樓會議室。 |
| 四、 | 參加對象: |
| (一) | 本縣新進特教教師(含代理教師)務必參加。 |
| (二) | 本縣已取得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之特教教師以剩餘名額依報名順序錄取。 |
| (三) | 本次研習名額國教階段 25名,名額有限,依報名項次優先錄取。 |
| 五、 |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參與研習之學員依實際參與場次核發研習時數,報名場次請參閱附表1。 |
| 六、 | 請准允報名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 ;假日參與研習者,請依實際參與時數核予補休 。 |
| 七、 | 檢附研習實施計畫1份,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研習活動承辦人: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楊台雋教師(連絡電話:8547145#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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