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松浦國小110學年度使用教科圖書選用公告 110.4.20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3587號函及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6771B號令修正要點辦理。
2.校自110年5月19日起至6月15日辦理評選,請相關教科圖書出版業者於選用期限前提供經審定之各領域教科圖書。
3.評選程序:
5/19前展示樣書於本校指定教室,供各領域教學老師評選。
5/25召開第一階段教科書評選會議(一、二及四~六年級)
6/15召開第二階段教科書評選會議(三年級)
6/25前公告、填報評選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