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本府委請太昌國小辦理花蓮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B級加強培訓班」實施計畫,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日 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2929N號函 及「花蓮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計畫」辦理。 |
| 二、 | 辦理單位: |
| (一) |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
| (二) | 承辦單位: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 |
| 三、 | 實施辦法: |
| (一) | 參加對象及人數:花蓮縣各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合計共 30人。(貴校如未有儲備教師-通過閩南語中高級認證,請派員參加培訓) |
| (二) | 研習時間及地點: |
| 1、 | 地點: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 |
| 2、 | 日期:114年11月16日(星期日)至114年12月14日(星期日)(詳如計畫) |
| (三) | 參加研習教師給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依縣府核定文號核予研習時數 35小時。 |
| (四) | 報名方式: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課程代碼:5320542報名。 |
| (五) | 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錄取名單請自行上網瀏覽。 |
| (六) | 有關本研習相關之疑問,請洽:太昌國小李采綾主任,電話:8571746*101 |
| (七) | 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