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35704458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先行檢視相關報名資格與招生名額,若校內有欲申 請就讀特殊教育學校之學生,其報名方式、時程及資料繳 交等相關事宜,將併同本縣113學年度學前暨國小階段身心 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工作計畫,於114年1月辦理公告作 業。 三、相關附件電子檔請逕至處務公告(編號:114967)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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