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歡迎踴躍報考。 |
| 說明: |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11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9891號函 辦理。 |
| 二、 | 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於115年度規劃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
| 三、 | 因應花蓮地區客語師資需求,115年3月14日(星期六)及10月3日(星期六)各辦理1梯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鼓勵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
| 四、 | 旨揭各場次認證日期前本府將開設認證相關課程及研習,歡迎報名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