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開班一覽表」(如附件1)及「薦送教師名冊」(如附件2),請貴校於107年4月23日(星期一)前,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請各校依需求自行排列薦送順序,每位教師限薦送一間學校,請勿重複薦送),填妥薦送教師名冊,免備文寄(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電子檔併請e-mail:u9112011@gmail.com)。本處彙整後予各開班學校,後續由各開班學校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各師資培育大學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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