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格:
【第1、2次招考】
具備幼兒(稚)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並無92年8月1日前連續中斷教學超過10年以上者。
【第3、4次招考】
1、具備幼兒(稚)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並無92年8月1日前連續中斷教學超過10年以上者。
2、具教保員資格且大學以上畢業者。
貳、報名時間:
幼兒園一般代理教師報名時間:
第1次招考,108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止,下午1時甄選。
第2次招考,108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時止,下午1時甄選。
第3次招考,108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時止,下午1時甄選。
第4次招考,108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止,下午1時甄選。
※備註:如前次甄選已錄取足額,將另行公告取消招考。
參、餘等事項,請詳閱「簡章」及「附件」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