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30560號函辦理。 |
1、 |
「專業成長計畫」課程,於105年10月18日(星期二)、10月19日(星期三)辦理。
|
2、 |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課程,於105年10月26日(星期三)至10月28日(星期五)辦理。
|
3、 |
「教學檔案製作、評量與運用」課程,於105年11月7日(星期一)至11月9日(星期三)辦理。
|
4、 |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課程,於105年11月8日(星期二)辦理。
|
5、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基本概念與評鑑規準」,於105年11月9日(星期三)辦理。
|
1、 |
具有5年以上正式教師年資與實際教學經驗,同時具有評鑑人員初階及進階培訓證書,且具有自評及校內評鑑的實務經驗(惟大學教授不受前述限制),並有意願擔任講師者。
|
2、 |
經教育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縣市教專中心、國私立高中職中心學校推薦之大學教授與中小學教師。
|
(三) |
推薦員額數:各縣市教專中心及中心學校每課程推薦至多3人,每堂課程預計共30-40人。(初階暨進階培訓中心有權視各縣市講師需求調整推薦員額)。
|
三、 |
因推薦員額有限,請各項課程至多推薦1名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擔任講師者(如無適當人選可不推薦),並於105年9月29日中午12時前(逾時不候)傳真核章後報名表至課程教學科,傳真電話8572660,或掃描EMAIL至承辦人信箱rrrmylm31@gmail.com,本府教育處及教專中心核有最後推薦權。
|
四、 |
參與旨揭新訓者,將核予公假出席。其所需之交通費,大學教授由初階暨進階培訓中心經費支應,其餘學員則由各縣市教專中心及中心學校經費支應。
|
五、 |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連絡人:潘琦雯小姐、廖文婕小姐,電話02-7734-1228;報名事宜請洽國教院承辦人,聯絡方式詳見附件。
|
Module File for info_whats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