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26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75355號函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09年5月22日北藝大藝教字第1091001673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屬跨區參與,活動地點於臺北市,除臺北市外之各縣市參與人員,可依規申請補助住宿費,以上補助皆需符合全程參與2天課程者,另住宿地點由本活動承辦單位安排,請有住宿需求人員報名時於各報名表單註明或信件告知。 |
三、 | 請惠允參與人員公假,以上未盡事宜或住宿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活動承辦人黃湘芸專任助理,電話:02-2896-1000#5273;E-mail:tnuaartist@gmail.com。 |
四、 | 計畫內容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