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松浦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國民中小學學生安全維護補充規定。
(二)國民小學「交通安全學習手冊」,並參酌本校實際狀況辦理。
二、目的:
(一)增進學生交通安全常識及守法守紀之良好習慣及態度。
(二)加強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防範危險事故發生。
三、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及學生。
四、實施內容:
(一)組成交通安全教育推廣小組,並建立完整之交通事故通報網。
(二)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1.依教學課程實施計畫,融入彈性課程及導師時間,實施隨機教學活動。
2.加強環境佈置:張貼佈置有關交通安全宣導圖片、標語及海報等。
3.運用多媒體設備,播放有關交通安全之教學影片。
4.辦理各項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
(三)實施交通安全輔導措施
1.維護校內交通安全,規劃並管制交通工具及人車用道。
2.編組學生上、下學交通路隊。
3.每學期定期實施交通安全常識測驗。
4.編訂導護輪值,確實執行導護工作。
5.請轄區內分局及交通隊加強巡邏,協助維護學童安全。
6.學生發生交通安全違規事件,輕微者,由導師逕行輔導;情節嚴重者,由導師、輔導教師以及學務組長逕行輔導,並通知家長至校了解情形。
五、督導與考核:
(一)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活動列入本校行事曆。
(二)各路隊接送情形,由導護老師每週定期檢核。
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